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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海顺时间:2021-03-04

 全体船岸员工: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交办海函〔2021〕2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公司员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此次评审专业类别为船舶驾驶、船舶轮机、船舶电子及船舶引航。评审职称为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高级船舶电子员、高级引航员以及正高级船长、正高级轮机长、正高级引航员。其中,船舶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和高级船舶电子员系首次开展评审。


二、申报条件

详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54号)。


三、报送材料项目及要求

1.申报材料应完整规范,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航海学会网站(http://www.cinnet.cn/高职评申报)查询和下载。

2.申报材料为复印件和影印件的,需由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逐页加盖公章确认核准。每份申报材料单独装订,以便于单项审核。填写表格中需标明船舶类型时应填写“海洋船舶”或“内河船舶”,需标明申报职务和任职资格名称时应填写“高级(正高级)船长”、或“高级(正高级)轮机长”、或“高级(正高级)引航员”或“高级船舶电子员”。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中国航海学会网站下载,A4规格双面打印,一式2份,贴小2寸照片,照片不得采取打印形式。评审表中“最高学历”需填写本专业的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及专业。“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基层单位需签署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呈报单位需由上级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表》在中国航海学会网站下载,横版打印、一式30份。

5.《申请船舶系列高(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在中国航海学会网站下载,由单位按专业分别填报,横版各打印1份,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本表需同时提供Excel格式的电子版。

6.《本人业务工作总结》,即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总结,其核心内容不少于2000字。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7.《学历证明》影印件,以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最高学历认定,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8.《中级职称证书》影印件,需满足5年及以上要求。如没有中级职称证书的人员,以考取对应中级职称适任证书的时间起算5年及以上,船舶电子电气员以实际担任职务满24个月的时间起算5年及以上,需提供上述适任证书影印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9.《高级职称证书》影印件,需满足5年及以上要求,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取得资格的时间,自职称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

10.船长、轮机长、一级无线电电子员、电子电气员、一级引航员《船员适任证书》影印件,适任证书的有效日期须晚于2020年12月31日,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1.海上非自航工程船舶船长或海上非运输船舶船长、轮机长申报高级或正高级职称需提供《船员服务簿》中所记载各船舶的国籍证书影印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2.《船员服务簿》影印件,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3.需提供申报人近5年单位考核资料和个人总结材料影印件,或申报人近5年每条船上的个人考核材料和个人总结材料,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

14.近期小2寸证件照片2张,每张照片背面需写上姓名。


上述材料原件、影印件及复印件均为A4规格,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均需提供纸制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以U盘方式申报,要求PDF或JPG格式。详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交办海函〔2021〕259号)文件的附件1、附件2。

四、报送材料时间

因时间紧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工请于2021年3月7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公司行政人事部初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丽青

电话:0755-26811712  18734866925

邮箱:xinglq@hssc.net.cn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13楼

邮编:51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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