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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不忘初心是解“人情之困”的药方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时间:2018-04-04

剖析一些落马官员的腐败轨迹,“人情之困”是其走向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有的落马官员在法庭上谈到“人情”时,还痛哭流涕,数度哽咽。

我国是个人情社会,上下级、同事间、老同学等,保持联系,隔三差五聚一聚、聊一聊,逢事就喜欢讲个熟门熟道。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或因为是同学,聚在一起无话不谈;或因为是亲戚,他人有困难总想帮一把;或因为是朋友的请托,不施以援手,总感觉抹不开面子……所有这些,都是人之常情。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重友谊、讲感情,广交朋友,充满人情味儿,干工作也会有信心、动力。因为朋友之间有时候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帮助,还有精神上的支持、心灵上的安慰。交往也好,联系也罢,大多围绕一个“情”字,今天你帮我,明天我帮他,正是在交往中产生感情,加深友谊。但,若是为“人情”而欠下“债”,身心俱疲不说,很有可能走向歧路。尤其是领导干部如果陷入“人情之困”而不能自拔,就可能会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现实生活中,为“人情所困”的领导干部并不罕见。被恩情所困的有之,河南省南阳市地震局原局长郭鹏受同乡王某接济才得以考上大学,吃上“公家饭”。郭鹏主动利用手中权力为王某承揽工程、获取项目来“报恩”,终因闯了禁区而身陷囹圄。湖北省随州市民防办原主任蒯发忠更是为“人情所困”的典型代表,为“爱情”敛财买房,为“亲情”受贿帮忙,为“友情”互利互惠。

习近平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力姓“公”而不姓“私”,只能公用而不能私用,不管是照顾亲情、友情,还是维护乡情、爱情,抑或是报答恩情,都要建立在合规合法的基础之上,无论是为朋友帮忙也好,还是为亲戚办事也罢,都要严守公与私的界限,不触碰纪律“底线”,更不逾越法律“红线”。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来解“人情之困”,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因“人情之困”而“失足”,看似是讲义气、重感情,实则是忘记初心,忘记入党誓言,背叛了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所以,时刻不忘初心,牢记誓言,才是助推走出“人情之困”的良方。“念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毛泽东同志的这些原则,为共产党人的人情观作了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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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