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船岸员工:
根据招商局集团“人资发函字〔2021〕190号《关于报送2021年度招商局集团工程、经济、会计、船舶、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公司员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级工程师
(二)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
(三)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
(四)船舶系列: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
(五)政工系列: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助理级政工师
二、申报条件
具体详见:
附件1:《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三、报送材料项目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情况登记表》(A4纸,1份);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表》(A4纸,2份);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A3,1份);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一式2份,原件存于本人档案, 不要与其他材料混合装订在一起);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如需申报人员,A4纸);
6.《申报材料明细》(A4纸);
7.《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范本》( A4纸)
8.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9.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可以复印封面和目录及内容摘要,但以此为破格依据者,应提供原件);
10.如获得专业技术奖励或荣誉称号,应提供有关的复印件(获集体奖的排名等相关证明)。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需装入档案袋,必须牢固、结实、有线绳可系,并将附件所示的《申报材料明细表》统一贴在档案袋正面。
2.各种证书、论文等均以A4纸规格打印或复印。所有材料必须清晰、整洁、真实、准确、规范并按下列顺序加封面与目录装订成册:
(1)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所有与参评关的学历证书、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
(2)文章著作复印件,只复印申报级别的有效论文或著作,重复材料不必复印,只要说明份数和字即可;
(3)业绩材料复印件,包括反映申报人能力、业绩与水平的各种成果、荣誉奖励证书等;
(4)参评论文加附件样式封面,装订成册,不要与其他材料混订在一起。
四、报送材料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工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公司行政人事部初审,若有兴趣也可加入以下交流群进行讨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丽青
电话:0755-26811712
微信:102440882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13楼
邮编:51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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