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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 | 招商轮船签署4艘新船建造合同

来源:招商轮船时间:2023-05-30

2023年5月26日,招商轮船与中国船舶集团旗下大连造船、中船贸易,在大连签署2艘17.5万立方米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和2艘11.5万吨阿芙拉型原油船建造合同。招商轮船董事长谢春林、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军利、中船贸易总经理胡凯、大连造船董事长杨志忠出席签约仪式并分别致辞。


招商气运副总经理盛善星、海宏香港副总经理李伟平、大连造船副总经理何旭、中船贸易船海业务一部总经理阳宇分别代表各自公司在建造合同上签字。


长期以来,招商轮船与大连造船合作,响应新时代绿色化、数字化及智能化发展趋势,开展积极有效的技术创新,不断为我国海上能源运输贡献精品工程。此次签约,将进一步巩固与深化双方合作关系,促进双方高质量发展。

招商轮船财务总监娄东阳、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周明忠、海宏香港及招商气运有关负责人;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总经理张辉,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佳士福船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汉波,大连造船副总经理林吉明、副总工程师关英华、副总经济师蔡子旭等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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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签约的LNG运输船,船型总长299.7米,型宽46米,型深26.2米,设计吃水11.5米,设计服务航速为19.5节,货舱总舱容17.5万立方米,具有极佳的船岸兼容性,同时在经济性、灵活性、适港性方面达到全面均衡。船体型线完全采用自主开发设计,通过极致的型线优化、艉部应用新型双艉鳍设计方案、优化推进链耦合效率,实现了降低船舶自航阻力和高效推进的优良匹配,进一步提升了船型水动力性能。EEDI较基线降低50%,远高于目前规范要求最严格的第三阶段要求,极大的提升船型运行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推进系统采用LNG双燃料低速主机并配备iCER,大幅降低甲烷逃逸,在燃油和燃气模式均可以满足国际海事组织最高排放标准。货物围护系统采用GTTMarkIIIFlex型,自然蒸发率低至0.085%/天,配置再液化装置,可以灵活地处理低速航行LNG蒸发气。


此次签约的11.5万吨原油船是大连造船自主研发、结合中石油国事需求量身打造的新阿芙拉船型,具有优异的安全、节能、环保及适港性等特点。船舶总长约243米,型宽44米,可运载约80万桶原油,安装了呆舵、航向稳定鳍、能导轮、消涡鳍等设备,在保证航行安全性的同时,大幅提高了运营经济性。主机、发电机配备SCR脱氮设备和脱硫洗涤塔设备,满足最新环保排放标准,最大限度提高能源效率和经济性,同时设计预留了甲醇动力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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