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过渡和海船船员管理系统应用相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4〕127号)第七章规则规定:
自2014年3月1日起,已通过海船船员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和证书核对的船员,申请“11规则”船员证书遗失补发,通过系统校核的,可替代“11规则”规定的遗失公告或公证书;
申请办理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时,海船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有的信息均可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11规则培训合格证遗失的,直接申请遗失补办即可。
网上先申报,从所属的直属海事局官方网站 -- 网上办事 -- 船员业务申报(船员电子申报暨综合信息平台)-- 注册(记住密码)-- 进入申报并打印申请表,按表上要求准备材料,符合条件,15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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